陕西离婚律师
13772172229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遗嘱继承
文章列表

遗嘱”遭遇“家庭协议”谁说了算?

2016年7月18日  陕西离婚律师   http://www.sxwjplhls.cn/
  导读:遗嘱”遭遇“家庭协议”谁说了算?本文通过案例,为你讲述了遗嘱”遭遇“家庭协议”谁说了算的详细内容。

 

  老父亲去世后,关于遗产的争夺,引发了一场家庭“战争”。老人在世时,曾与子女定下一份“家庭协议”,表示将房产留给大儿子,并由其负责老人的赡养。但这之后,老人由于不满意大儿子对他的照顾,又留下了一份遗嘱,愿意把房产留给其他3个子女。就这样,在老人去世后,这套房子就变成了争夺的焦点,4个子女闹上法庭。

  法庭上,大儿子认为,根据那份家庭协议,他是父亲房产的唯一继承人,而对于那份遗嘱,他表示,从来没有听说过。其他3名子女则认为,虽然有过一份家庭协议,但是由于大哥没有根据协议内容照顾好父亲,所以,父亲才又立了一份遗嘱,取消了大哥继承遗产的权利,遗产继承应该以遗嘱为准。

  法院认定,老人是争议房产的唯一产权人,也就说,老人有处置房产的权利。同时查明,老人订立的遗嘱是经过公证的,真实有效。后经法院调解,几名子女达成协议,房产由老人的3名子女共同继承,三人向大哥补贴5万元。

  针对该案,法官解释说,老人和子女先前订立的那份家庭协议,其实也相当于一份遗嘱,因为它规定了老人的遗产怎么处置。按照法律规定,前后多次立下遗嘱的,以最后一份为准。而且,后一份遗嘱进行了公证,法律效力更强。如果本案的双方当事人不同意法院调解,经法院判决的话,会以后一份遗嘱为准。但法官同时认为,调解结果有利于家庭和睦。


文章来源: 陕西离婚律师
律师: 王继平 [西安]
陕西若定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772172229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sxwjplhls.cn/art/view.asp?id=855793585390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拒绝校园暴力,创建和谐校园”暨法治进校园专项预防活动启动仪式在临潼区预防青少年教育基地举行
  • 2.什么条件下代书遗嘱的有效?
  • 3.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
  • 4.收养子女有哪些规定
  •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孙世界等与孙洪武等房屋继承申诉一案的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