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离婚律师
13772172229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继承法
文章列表

大陆继承人如何继承台湾的遗产?

2016年9月29日  陕西离婚律师   http://www.sxwjplhls.cn/
  大陆继承人如何继承台湾的遗产?

  1、本人赴台处理。自台湾当局于1988年11月开放祖国大陆同胞赴台湾探病、奔丧以来,祖国大陆的继承人若能赴台,则可亲自去台湾请领遗产;

  2、可委托在台湾的亲友代领遗产;

  3、委托第三地亲友。可在第三地(如香港、日本、新加坡、美国、英国等)找一个委托人,办好委托手续后,由委托人出面向台湾请领遗产;

  4、委托律师。委托与台湾律师有业务联系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公司,由他们转委托台湾律师。司法部设在香港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由香港律师黎锦文和几位台湾律师组成的“海峡两岸法律服务有限公司”、司法部设在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与法律咨询公司”等。

  

文章来源: 陕西离婚律师
律师: 王继平 [西安]
陕西若定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772172229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sxwjplhls.cn/art/view.asp?id=862012708703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遗嘱法定继承顺序是怎样 遗嘱赠与的概念是什么
  • 2.哪些人是继承人 2021年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 3.遗嘱由非法定继承人继承可以吗?遗嘱房产继承公证费收取标准是什么?
  • 4.法定第一继承人顺序怎么分配 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吗
  • 5.遗嘱继承的财产范围是哪些 遗嘱继承如果继承为侄子儿女无权利取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