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离婚律师
13772172229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离婚知识
文章列表

离婚案件当事人是否一定亲自出庭

2016年10月16日  陕西离婚律师   http://www.sxwjplhls.cn/
  离婚案件当事人是否必须亲自出庭

  委托了律师,一般首次也必须出庭,涉及双方感情的事,当事人最清楚,首次以后没特别情况可以不出庭。

  推荐阅读:

  离婚计算器是什么

  离婚计算器 计算你的离婚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相关法律咨询

  问:在我孩子他爸爸起诉我离婚的案子中,由于我不想再见到那个男人(孩子他爸),请问我可不可以不出庭?

  答:《民事诉讼法》第 162 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所谓不能表达意志是指如患有精神病、意志障碍的人等;

  “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是指因出国留学、工作、定居等客观情况无法出庭。




文章来源: 陕西离婚律师
律师: 王继平 [西安]
陕西若定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772172229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sxwjplhls.cn/art/view.asp?id=863728107195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最新最全的离婚起诉书范文 离婚后财产分割起诉书范文
  • 2.民法典离婚冷静期可以转移财产吗 民法典对共有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 3.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流程是怎样 家暴离婚可以多分财产吗
  • 4.儿媳起诉离婚 公公强行替儿子出庭 对孩子施以家暴 可以起诉离婚
  • 5.婚内财产分割离婚反悔是否有效 还没离婚就把财产转给第三者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