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离婚律师
13772172229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婚姻调查取证
文章列表

离婚时银行存款如何调查搜集

2016年10月16日  陕西离婚律师   http://www.sxwjplhls.cn/
一、调查搜集银行存款证据的作用

证据决定诉讼的成败。法官认定的事实是有效证据证明的事实,而非客观事实。尽管你能把客观事实描述的一点不漏、符合逻辑也符合常理,如果你拿不出有效证据来证明,法官除了不会采纳你的意见外,甚至还会制止你的发言,因为你讲的尽是无用于案件的话。

 


二、银行存款证据如何调查搜集

一、当事人自行调查搜集(记录下对方的开户行及银行帐号,为下一步调查做准备);

二、委托律师调查搜集(委托律师调查或者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三、申请法院调查搜集(《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四、没有开户行及银行帐号,调查成功率几乎为零。


文章来源: 陕西离婚律师
律师: 王继平 [西安]
陕西若定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772172229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sxwjplhls.cn/art/view.asp?id=863728107205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离婚域外调取证据真实性的认定
  • 2.疑为婚外情 取证有原则
  • 3.离婚儿媳要求分割婆婆房屋动迁款 证据不足被驳
  • 4.“捉奸”证据在支持离婚损害赔偿有效性的讨论
  • 5.认定婚外情 四类取证办法可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