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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都要经过哪些程序?

2018年6月25日  陕西离婚律师   http://www.sxwjplhls.cn/
     一、诉讼前有关部门对离婚纠纷的调解。
    对于诉讼程序以外的调解离婚纠纷的部门,我国婚姻法未作具体规定。从社会看,主要是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基层调解组织和婚姻登记机关。

    二、离婚诉讼中的调解和判决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可见调解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凡是通过调解能够解决婚姻纠纷的,就不要采取判决的方式。

    离婚案件经法院调解后,也会出现三种不同的结果:
    (1)双方互谅互让、达成重归于好的协议,原告撤销离婚之诉,法院可以将调解笔录存档;
    (2)在审判员主持下,双方达成同意离婚、合理分割财产、妥善安排子女今后生活的协议,法院按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离婚协议书送达当事人手中签收后,立即生效,它与离婚判决书具有同等的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
    (3)调解无效,双方就离婚与否或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尚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继续进行,即进入判决阶段。


文章来源: 陕西离婚律师
律师: 王继平 [西安]
陕西若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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