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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流程如何 离婚协议中约定再婚是否受法律保护

2022年8月27日  陕西离婚律师   http://www.sxwjplhls.cn/

  王继平律师,陕西离婚律师,现执业于陕西若定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婚姻登记流程如何

男女要想成为合法有效的夫妻,那么就必须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的结婚登记手续。那么大家知道我国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是哪个部门吗而具体又该如何进行结婚登记呢

一、婚姻登记机关是哪个部门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登记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实施,保证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身体健康,避免违法婚姻,预防婚姻家庭纠纷的发生,同时也是在婚姻问题上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环节。认真执行关于结婚登记的各项规定,对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是:

1、办理婚姻登记;

2、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3、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

4、宣传婚姻法律,倡导文明婚俗。

二、婚姻登记流程如何

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1、申请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经过上文的内容,我们此时清楚的知道我国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主要是各地的民政部门,而实际办理结婚手续的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离婚协议中约定再婚是否受法律保护

案情

2006年3月份郝国x与胡x结束了两年的自由恋爱,携手走进了婚姻殿堂结为夫妻,婚后不久胡x听别人说郝国x在外有外遇,经常与郝吵闹,责备郝不忠诚。郝越解释胡就越相信真有这么一回事,认为无风不起浪,实际上郝的行为只是正常的男女同事之间的工作搭档和异性间一些正常的应酬。郝国x就这样被胡x捕风捉影、无端猜疑半年之久,两人之间曾经建立起来的互爱互信已荡然无存,郝为了挽救即将破裂的情感并证明自己的清白就与胡商议,给郝一年考验期,如果确实没有生活作风问题两人就复婚。2006年11月,两人去民政局办了离婚登记领了离婚证,然而事与愿违,离婚后胡抵挡不了单位一位单身男性李x的爱情攻势,深深地喜欢上了这位同事并与其结婚生子。郝在苦苦等待了一年后,才发现胡x的不忠与多情。郝拿出离婚协议找到胡,要求胡与李离婚后和其复婚。

问题

郝国x的复婚要求,法律上能支持吗

答案

不予支持。郝、胡两人约定离婚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假离婚”,但在法律上是“真离婚”。办理离婚登记后郝、胡就处于婚姻的“真空”状态成了“未婚男女”,一旦新爱出现,旧欢难保。半年时间的猜疑、指责,两人的互信互爱已经消磨殆尽,胡对这份原有的感情已经没有任何牵挂和留恋了,郝的山盟海誓一念之间招来李凉“趁虚而入”,李凉的示爱和执着给胡带来了无尽遐想和美好期待,此时正值情感真空的胡,经受不住爱的诱惑,坚守不住道德底线,抵制不了李的“雪中送炭”,致使郝、胡的情感“土崩瓦解”。郝的爱之深痛之切,实为“赔了夫人又折兵”。由此可以看出结婚证虽是夫妻名分名正言顺的法律凭证,却也是“婚姻保护伞”,脱离保护伞的婚姻情感是有风险的,感情是缺乏理性的,这样的爱情考验玩笑不能开,也开不起!

从法律角度上讲,本案主要涉及到的是婚姻自由的问题,我国婚姻法既保障结婚自由、也保障离婚自由,胡和郝离婚是夫妻双方的自愿行为,是双方的真实意愿的体现,离婚后和谁结婚是胡的权利,也是郝的权利,他人不能干涉。通过离婚协议约定的复婚违背了婚姻自由原则中结婚自由,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如果胡在离婚后没有和其他人结婚,并且自愿与郝复婚,符合结婚自愿的原则,可以自行复婚,再行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书。


文章来源: 陕西离婚律师
律师: 王继平 [西安]
陕西若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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